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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局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10243/2008-00060
主题分类9/span>安全生产??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安监?008?1叶/td> 发布机构9/span>安监局
产生日期9/span>2008-06-02 发布日期9/span>2008-07-14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根据《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市安监局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span>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局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008?1叶/div>

根据《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市安监局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div>
二○○八年六月二?/div>
常州市安监局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制?/div>
第一杠/b> 根据《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全市安监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div>
第二杠/b> 凡产生国家秘密的部门(单位),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部门(单位)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市安监成立保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主管所辖范围内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div>
第三杠/b> 各部门(单位)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其它相关的保密范围规定,在该事项产生?0天内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div>
第四杠/b> 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各部门(单位)对照相关的《保密范围》规定,对本处室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各类国家秘密事项作出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意见,报安监局分管领导审核、/div>
(?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填写《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简称《一览表?,提交保密领导小组批准、/div>
(?市安监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通过的《一览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并报市保密局备案、/div>
第五杠/b>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在相关载体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一)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应标在封?或者首?的左上角;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8221;?#8220;?#8221;前标密级?#8220;?#8221;后标保密期限、/div>
(?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有包?套、盒、袋?的密件,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密件的包装上标明、/div>
(?文件、资料汇?含档?中,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目录栏内注明,还应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div>
第六杠/b> 各处室、各单位拟稿人在拟制公文时,应根据公文内容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处室负责人在核稿的同时核定密级,最后报主管领导签发、/div>
第七杠/b> 国家秘密事项在确定密级的同时应当按下列不同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一)可以预见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在密级后标明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div>
(?对无法准确预见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可以不标明保密期限。除因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O年、/div>
(?有关法规明确规定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直接标明该保密期限,在此保密期限内不得擅自决定解密、/div>
第八杠/b> 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即自行解密、/div>
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的变化需要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密的,由定密管理责任人提出变更意见,送市安监局保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承办人在原标志的位置附近作出明显的变更或解密标志、/div>
对于上级机关或有关保密工作部门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在所要求的期限内不得解密、/div>
第九杠/b> 各部门(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先拟定密级?0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市保密局审定。在密级确定前,各部门(单位)应当依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div>
第十杠/b> 《一览表》每年定期审核一次,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能的变化调整国家秘密事项,并报市保密局备案、/div>
第十一杠/b> 市安监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1名定密管理责任人,加强对定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工作职责9/div>
(一)具体负责部门(单位)和本系统的定密工作,组织定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解答定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检查本系统定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审核并纠正错定、漏定事项;
(?负责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变更、解密工作和调整备案工作,做好本系统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动态管理工作;
(?根据授权,查处定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负责定密工作的其它事宜、/div>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酿成泄密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予以处理、/div>
常州市安监局保密领导小组名单
?#160; 长: 冯志昍/div>
副组长: 蒋庆梄/div>
?#160; 员:张向
欧世
?#160; 洊/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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