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期评比。市局办公室每?月份对各单位上一年度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比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div>
(四)考核对象: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单位信息员(联络员)、/div>
第十三条 评分方法
(一)《监管动态》采用信息每条记3分,采用重要信息每条?分,常州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站采用信息执行《监管动态》采用标准。获市局领导批示?分;获市领导批示?0分;
(二)上报省局网站采用每条?0分,《江苏安全生产简报》采用每条记10分。获省局领导批示?0分;
(三)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快报》采用每条信息记10分,《信息快报(增刊)》或《信息专报》采用每条记10分,《信息调研》采用每条记15分。获市领导批示加10分;
(四)上报国家总局网站和刊物采用每条记20分,获国家总局领导批示?0分、/div>
(五)报送的信息符合要求,但未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分、/div>
(六)报送信息失实、后果严重的,每条扣?0分,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资格;未按时完成市局办公室重要信息约稿任务的,每次扣?分、/div>
第十四条 信息稿件被不同媒体同时采用时,按最高分统计、/div>
第十五条 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采用信息另行统计、/div>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办法?009??日起实施、/div>
(二)本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div>
附件19/div>
2009年度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div>
积分任务基数?/div>
?#160; 佌/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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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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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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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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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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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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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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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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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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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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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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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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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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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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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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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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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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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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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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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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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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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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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一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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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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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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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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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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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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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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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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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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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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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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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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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管理办公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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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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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9/div>
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160; 填表时间9/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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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同/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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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加/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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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朹/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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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眞/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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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管
?#160; 寻/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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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部门
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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