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常安办?009?0号?009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本地区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监管,严格对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立即组织开展本地区爆破作业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认真核查爆破作业单位是否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是否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是否符合矿山开采设计、爆破作业安全要求,特别是检查矿山避炮设施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范要求等、/div>
二、各矿山企业和专业爆破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爆破作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安全投入,确保符合法定的爆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落实爆破作业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爆破设计方案,严格落实爆破安全防范措施;要重点突出对爆破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查、严?#8220;三违行为、/div>
三、加强避炮设施管理。避炮设施是为保护人身安全在飞石危险区域设置的建筑物,方向和位置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通达避炮设施的道路必须畅通,且必须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保持坚固、完好,同时要避免设置在危崖、塌陷、崩落区和险石的下方,仅用作爆破员安全避险,禁止其他人员挤杂。各地要组织有关爆破专家对各矿山企业现有避炮设施的位置、数量、结构及其安全状况逐个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避炮安全条件的设施督促企业一律予以拆除。新建避炮设施由专业爆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设计,且须经过爆破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避炮设施由矿山企业按设计要求负责建造,随着采掘计划变化需拆移的,必须经主管矿长批准实施并重新设计并验收。新建避炮设施由各乡镇安监站组织有关爆破专业人员验收后方能投用。矿山企业要加强避炮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避炮设施完好。各地安监、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避炮设施安全检查和工作指导、/div>
各地避炮设施的专项检查整改于4?0日前结束,市安委办将组织对各矿山企业避炮设施安全状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避炮安全条件进行爆破作业的将依法从严予以处罚、/div>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