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关闭、停产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停用的厂房、库房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所有废弃、停用的厂房、库房及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出租使用情况等逐一登记列表、/div>
2、对排查出的废弃、停用厂房、库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要求抓紧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需清理和拆除的废弃、停用的危化品生产设备、储存设施以及残存的危化品原料、产品和废弃物等,要发挥各地安委办的协调作用,按照危化品废弃处置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尽快进行处置、/div>
3、各地在专项检查中,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制,将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逐级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明确治理期限和治理要求。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应对本次专项检查和有关隐患治理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0日前将专项检查有关情况和排查登记表书面报送省局危化处、/div>
联系人:李正宇,联系电话?25-8333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