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领导检查组由市政府另行组织实施:/div>
2、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检查由安监部门组织实施
3、对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公安交巡警部门组织实施;
4、对交通运输、物流市场的安全检查由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经贸委、安监、工商、公安治安、消防部门参加;
5、对歌舞厅(酒吧)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宾馆、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检查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
6、对集贸市场的安全检查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安监、公安消防部门参加;
7、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由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安监部门参加;
8、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由旅游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安监、质监、消防部门参加;
9、对特种设备使用领域的安全检查由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div>
10、水利、农机、电力、铁路、民航等其他行业(领域)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div>
六、有关要汁/b>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div>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div>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事故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div>
4、抓好节日值班和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节假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应急情况,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严禁脱岗、离岗、串岗现象,重大节日活动要制定应急预案、最大程度控制和减少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请各辖市区安委会、各部门将国庆节的值班安排表于9?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div>
5、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检查总体情况?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5683113、/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