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扎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0周年安全??1日至8?7日,市安监局根据当前工作重点,抽查了全市有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现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9/div>
一、基本情冴/b>
8??a name="baidusnap0">,市安监局下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范围。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30家企业,涉及逾期未领证企?家、延期换证企?家、已领取许可证企?家、危险工艺从业单?家、现场供气生产使用企?家、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8家、关停并转企?家、/div>
(一)领导重视、/b>市局冯志明局长亲自带队,分管领导全程参加,冒着烈日,深入企业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一方面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危化监管政策措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也督促辖市、区局认真履行危化监管职能,切实把各项危化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要求传达给企业,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在企业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金坛局、钟楼局、戚区局一把手局长,溧阳局、新北局、天宁局分管局长分别陪同检查、b>
(二)检查细致、/b>危化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监管要求,专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表》,列出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检查的条目共计27条,通过市、区联动,相互配合,检查过程中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共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12条,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辖市、区局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份),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了检查质量和效果、/div>
(三)重点突出、/b>本次专项检查与以往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生产现场有所区别,通过部门查业务台帐与专家查现场相结合的形式,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检查。如:重点检查逾期未领证企业是否无证继续生产;延期换证企业生产储存场所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已领取许可证企业是否真正落实换证评价报告中整改事项并履行承诺;危险工艺从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省局的有关要求,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经专家验收;现场供气生产使用企业是否办理相关许可和备案手续;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新、改、扩建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关停并转重点是化工转经营的企业是否继续从事生产活动,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危化品等行为、/div>
二、当前现状与存在的问颗/b>
(一)安全监管政策逐步推进,但落实和方法尚有差距、/b>从这次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地区和企业均能按照危化品行政许可和监管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按照省、市关于许可证过期企业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责令暂时停产的要求,但个别地区执行不到位,如:武进区的常州市金隆化工厂许可证?009??9日到期,检查当日才签收了区局暂停生产通知书。二是化工企业危险工艺改造逐步落实,但改造不彻底、不到位,多数企业专家验收工作进展缓慢。还有像金坛市医药化工厂企业负责人还不清楚本企业是否存在危险工艺的现象。三是多数关停并转企业能执行政府有关安全关闭化工生产企业的文件要求,但个别企业离彻底关死还有距离,如:溧阳市光华化工有限公司现场设备设施未能全部拆除,且有不明危险物品储存、/div>
(二)安全许可执行逐步规范,但力度和措施尚有差距、/b>随着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和省、市两级安全许可程序规范推行,大多数企业均能按要求办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如:溧阳市鸿新气体有限公司超范围储存乙炔、丙烷,危化品储罐安全许可手续也不全;新北区的建滔(常州)储运有限公司非法建设危化品储罐,常州北海化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变更经营、储存地址;武进区的常州市庆发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危化品储罐安全许可手续不全;天宁区的常州市嘉润商贸有限公司跨区设置的自备仓库,虽不从事危化品储存,但擅自在仓库旁搭建大棚;戚区的常州华昊化工有限公司仓库内超量储存保险粉。此外,现场供气使用企业对于办理安全许可手续的概念模糊,备案手续办理也普遍滞后、/div>
(三)安全隐患排查逐步细化,但宣传和理解尚有差距、/b>市局今年初下发有关专家检查制度的文件,但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辖市、区监管人员对专家检查制度理解不够,向企业宣传的力度也不足。大部分企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为:邀请不具备专家标准的人员进行检查;专家人数不够;专家检查企业重软件轻现场;专家检查次数不够;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按期复查;企业对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此外,结合省、市有关新(换)领证的文件精神,发现部分已领取许可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中的问题项整改不到位,承诺事项也未能全部如期履行,如:钟楼区的江苏鸿业涂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周边安全间距不足,承诺租用仓库储存的兑现不彻底、/div>
三、下一步工作要汁/b>
(一)认真学习,将政策理解落实到位、/b>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化工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严格各项工作措施,强力推行,确保监管人员政策理解到位,危化企业政策落实到位、/div>
(二)严格监管,将问题隐患整改到位、/b>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督促各类危化品从业单位针对化工专家定期检查、分类分级监督检查、许可核查以及本次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采取有利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凡存在重大隐患、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做好跟踪督查,抓好落实,必要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本次专项检查的跟踪处理结果汇总后报市局危化处、/div>
(三)依法行政,将监管职责履行到位、/b>各地要按?0?日即将施行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同时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等安全生产许可手段,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情节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或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危化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