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级机关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010?3号)和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安监?0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我局已刻?ldquo;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rdquo;(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专用章)?ldquo;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备案专用?rdquo;(以下简称行政备案专用章),决定?011??日起正式启用,样式见印模 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备案专用章由市安监局行政服务处负责管理,用于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印模样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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