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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全市城管系统宣传报道考核计分办法(试行)
?ensp;?ensp;号:014109517/2011-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城管?011?5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城管局
产生日期9/span>2011-04-07 发布日期9/span>2011-04-11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全市城管系统宣传报道考核计分办法
全市城管系统宣传报道考核计分办法(试行)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局属各单位9br />   为打造城管品牌,提升城管形象,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宣传报道工作,特制定《全市城管系统宣传报道考核计分办法》和〉span>2011年度宣传报道任务分配表》,请遵照执行、br />   附件9span>1.《全市城管系统宣传报道考核计分办法《br />   2.〉span>2011年度宣传报道任务分配表《br />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br />   附件1

全市城管系统宣传报道考核计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城管系统宣传报道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奖惩得当、科学公正的考核机制和导向,进一步提高宣传报道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办法、br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辖市(区)城管局(管建局)、各下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br />   第三条未完成全年宣传报道分配任务的,年终取消评奖资格、br />   第四 考核采用计分制,由基础分加评委分组成。基础分:各部门在完成年度报道任务后得基础刅span>100分,超额完成每条功span>1分,未完成每条扣2分;主版发稿功span>5分;整版发稿功span>5分、半版加3分;在省级媒体上每刊发一条报道加3分;在国家级媒体上每刊发一条报道加5分。评委分:将邀请市委宣传部新闻处、日报(记协)专家、局领导兰span>3臲span>5人组成评审团,年终对各部门自荐的优选稿件(原则三span>2篇)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稿件,其中一等稿讠span>5分、二等稿讠span>3分、三等稿讠span>2分、br />   第五条本办法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评奖制度。每季末由市局宣传法规处进行季度通报;年终,通报全年考核情况并进行评奖、br />   第六条本办法由市局宣传法规处负责解释,并根据试行情况适时修订、br />   附件2

2011年度宣传报道任务分配?br />   

单位(部门)

任务

金坛市城管局

40篆/p>

溧阳市城管局

40篆/p>

武进区城管局

40篆/p>

武进城管行政执法大队

40篆/p>

新北区管建局

40篆/p>

新北城管行政执法大队

40篆/p>

天宁区城管局

40篆/p>

天宁城管行政执法大队

40篆/p>

钟楼区城管局

40篆/p>

钟楼城管行政执法大队

40篆/p>

戚墅堰区城管局

10篆/p>

戚墅堰城管行政执法大阞/p>

10篆/p>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阞/p>

50篆/p>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篆/p>

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

5篆/p>

市环卫综合厂

5篆/p>

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10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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