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意园——史干甫宅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批复如下:
一、该设计方案基本遵守?#8220;不改变文物原?#8221;的原则,尊重文物的历史原貌,保存原有清式风格,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span lang="EN-US">
二、为了进一步完善该设计方案,须作如下修改:
1.为保护文物安全,建议按方案一实施,即在东二间加梁柱、span lang="EN-US">
2.屋脊按现有形制恢复、span lang="EN-US">
3.地面尽量使用原有方砖铺地,缺失部分按原貌修复、span lang="EN-US">
4.西第二间屏风两端的柱子保留,而不设屏风、span lang="EN-US">
5.油漆使用清漆,尽量保持原有风貌、span lang="EN-US">
6.取消挂落、span lang="EN-US">
请你中心组织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我局备案后实施。同时,应组织具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切实做好意园——史干甫宅修缮工作、span lang="EN-US">
二○一○年
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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