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保卫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9/span> 2011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治安内保条例》,在实施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安全保卫责任制、组织安全保卫专项整治、强化安全保卫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单位内部的治安稳定和生产安全工作作出了努力,涌现了一批安全保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取得更好成绩,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先进集体:常川/span>博物馆、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常州大剧院、常州市图书馆、/span> 先进个人9/span>丁伯正、冯国平、范雄壮、杨晓兵、朱国忠、俞留平、冯昕、陈德军、金扬、杨萍、陆忠、严腊梅、李水英、梅晓瑾、/span>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立足本单位和本岗位,在新的一年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安全保卫工作作出新贡献、/span>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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