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2008年,我市对外经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外”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勇攀新高,推动了常州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我市对外开放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08年度总结、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总结评比工作 在年终总结评比工作中,各公司、机关各处室、贸促会、国际投资中心都应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经验,及早规划和明确本企业、本部门2009年奋斗目标,落实好2009年各项工作措施。要通过总结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深化理论学习,明确发展目标,鼓励职工士气,再创新的业绩。 二、认真抓好年度评比工作。 根据局党委的要求,2008年度评比工作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基层单位及局机关、贸促会、招商中心的评比 基层单位要从本企业实际出发,自主决定本单位的评比工作。在各单位评比表彰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局级、市级先进的各项评比、推荐工作。 局机关、贸促会、国际投资中心要根据市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搞好机关、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 根据常州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的安排,要认真做好2008年度的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示范岗、红旗班组、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工作。 (二)2008年度常州市对外经贸系统评选表彰的称号为:局级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分公司、部门、科室、仓库);先进班组;标兵(各类)、先进工作(生产)者、优秀企业领导者;其他竞赛活动中的相应称号。 (三)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 1、局级文明单位:由各单位自报,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局相关处室参与综合考评。考评工作将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考评工作同时进行。 2、局级先进集体:在规定的名额范围内,由各企业自主推荐,由局党委审定。 3、局级先进工作者:必须从基层企业的先进工作(生产)者中评选推荐;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3%,为调动从事进出口业务职工的积极性,每5000万美元增加1名先进工作者的名额;局级先进工作者中,总数不超过50名。必须适当兼顾岗位的分布。 4、局级标兵:局级标兵必须是本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并列入局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局级标兵应该是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先进人物代表,从业务一线、经营管理、仓储运输、综合服务等岗位上特别优秀者中产生。申报局级标兵,必须经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推荐,公示后上报。各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表。 5、优秀企业领导者由各单位申报,局党委根据各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6、局级其他单项先进,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 (四)局级各类先进的奖励办法 本着“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质奖励”的原则,2008年度奖励办法如下: 1、对被授予局级文明单位的颁发证书; 2、对被授予局级先进集体、局级先进班组(分公司、部门、科室、仓库)的颁发奖牌; 3、对被授予局级先进工作(生产)者的颁发证书;对被授予局级标兵称号的颁发奖牌; 4、对被授予局级优秀企业领导者的颁发奖牌。 各单位可参照以往奖励幅度予以物质奖励。 三、加强对总结评比工作的领导。 1、年终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是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先进就是一面旗帜,代表着本单位的形象,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市“两个率先”进程的大局出发,做好本年度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2、评选的各类先进都要坚持思想先进、道德高尚、事迹过硬、贡献突出和职工认可的原则,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集体讨论,基层党、政、工集体审定、把关,符合程序,确保质量。 3、总结工作中的统计数字要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或瞒报,如有此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该项评比资格。 4、为了做好总结表彰交流工作,凡被推荐为各类先进的,均应报送事迹材料。填报呈报表格。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核、推荐。 5、局级表彰的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进班组、标兵、先进工作者的名单,由党委审定后公布。 6、局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名单和材料,请各单位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送工会联合会汇总。 2008年12月9日 常州市外经贸系统2008年度先进(候选人)名额分配 集体 班组 标兵候选人 先进工作者 局机关 4 贸促会 1 国投中心 1 外 贸 4 1 3 9 大 华 4 1 3 10 大 亚 4 1 1 6 国 际 3 1 1 4 世 方 3 1 1 5 中外运常州4 1 1 5 省外运常州 2 1 3 储 运 1 1 1 中 电 1 1 3 万 象 1 1 3 基 地 1 1 ------------------------------------------------------ 合 计 34 10 10 50 说明:1、局树立的标兵,总名额为10名,由各公司按规定名额向局推荐名单,报送材料,最后由局统一审定。候选人必须是向局推荐的先进工作(生产)者之一。企业也可以少于名额推荐,但不得超名额多推荐。 2、分配的先进工作者名额中包括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劳动者。 常州市外经贸系统优秀企业领导者申报表 (2008年度) 单位及职务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近年来获奖情况 | | 主要先进事迹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 | | | | |
常州市外经贸系统优秀业务标兵申报表 (2008年度) 单位及职务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近年来获奖情况 | | 主要先进事迹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 | | | | |
常州市外经贸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2008年度) 单位及集体名称 | | 负责人 | | 集体人数 | | 本年度先进事迹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 | | |
常州市外经贸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008年度) 单位及职务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主要先进事迹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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