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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管理有关涉农报表上报制度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859/2009-00062
主题分类9/span>农业、畜牧业、渔业、林?emsp;?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农发?009?11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常州市农林局
产生日期9/span>2009-11-09 发布日期9/span>2009-11-18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管理有关涉农报表上报制度的通知、/span>
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管理有关涉农报表上报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管琅span lang="EN-US">

有关涉农报表上报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武进区农机局9/span>

根据《常州市推行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span>(常政办发[2009]118叶/span>)文件的精祝/span>,就组织上报乡镇(街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表工作,作如下通知要求:

一、明确目标要求和职责分工

常政办发[2009]118号文件明确要汁/span>,乡镇、涉农街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辽/span>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辽/span>75%以上。明确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的基础台帐的建竊/span>,以及定期向辖市、区农林(机)局上报指标进展情况。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负责汇总、审核、上报各乡镇(街道)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市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完成情况的定期汇总、审核和督查,并每季将结果通报至各乡镇(街道)、/span>

二、及时组织调查摸底和建立报表报送制?span lang="EN-US">

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要及时组织报表工作的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辖区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亍/span>2009平/span>11月底前建立健全基础台帐。一是建立健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台帐。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内家畜、家禽的数量、粪便产生量、综合利用方式及去向、处理量进行调查,统计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二是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率台帐。对辖区内基本农田数量、秸秆产生量、综合利用方式及综合利用量进行调查,统计现有秸秆综合利用率、/span>

同时,要尽快建立起信息报送机制,按规定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实行季报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在每季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季度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情况季报表上报所辖市、区农林(机)局审核,各辖市、区农林(机)局于下个月5日前上报市局(畜牧兽医局综合处),市局于当朇/span>10日前将有关审核情况反馈给各辖市、区,由各辖市、区反馈给各乡镇(街道)。按规定对秸秆综合利用率每半年上报一次。由各乡镇(街道)于6月份咋/span>12月份皃/span>25日前将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上报所辖市、区农林(机)局审核,各辖市、区农林(机)局于下个月5日前上报市局(农机处),市局于当朇/span>10日前将有关审核情况反馈各辖市、区,由各辖市、区反馈给各乡镇(街道)、/span>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报表制度落到实处

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报表统计和上报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市、辖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联络员网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报表上报及时、报表数据真实可靠、/span>

附件1、指标解釉/span>

2、常州市秸秆污染控制达标区建设标凅/span>

3、各指标季度、半年报表及汇总表

二○○九年十一月九?/span>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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