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6〕42号
关于开展二〇〇六年度常州市建筑业
施工工法申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驻常办,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常州市建筑业施工工法实施细则》(常建[2003]9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施工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建筑业企业施工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二〇〇六年度常州市建筑业施工工法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06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二、受理申报单位: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人:李志新、周春 联系电话:6602105
三、申报方式:
1.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建设局建筑业企业向所在辖市(区)建设局申报施工工法,各辖市(区)建设局负责将工法汇总后统一报送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2.市外来常建筑业企业向所属驻常办事处申报施工工法,各驻常办事处负责所服务范围建筑业企业的施工工法汇总报送工作。
3.其他建筑业企业直接向市建筑业管理处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建筑业施工工法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二份。
2.工法文本(内容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用A4纸打印一式十份并附Word文档光盘或磁盘一份。
3.工法演示光盘一份,演示光盘应以图片为主,尽量不要全文复制工法文本。
五、有关要求:
施工工法研究是建筑业企业技术积累和提高建筑行业科技含量的重要工作。各企业、各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各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做好所属建筑业企业施工工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各建筑业企业(尤其是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应严格按常建[2003]90号文要求,认真及时总结本企业的工程施工技术经验,按要求编制施工工法,积极做好工法申报工作。
附件:常州市建筑业施工工法申报书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建筑 工程 工法 申报 通知
共印5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