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人事局
常建〓/span>2004〔/span>204叶/span>
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人事局,市有关局9/span>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span>2002〔/span>111号)和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关于开展工作的通知》(苏人通〓/span>2004〔/span>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9/span>
一、考核认定组织
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工局、下吋/span>)共同负责全市工作、/span>
市人事局、建设局和其他有关局联合成立“常州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全市工作、/span>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职称办、/span>
二、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9/span>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和条件(二)中的各一项,或者具备条件(三)中的两项、/span>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span>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span>
3、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3年、/span>
(二)业?/span>
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工程总承匄/span>1项、/span>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匄/span>1项、/span>
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匄/span>2项、/span>
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匄/span>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span>
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匄/span>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span>
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匄/span>2项、/span>
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匄/span>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span>
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匄/span>4项、/span>
9、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员、/span>
(三)或者具备下列两项条仵/span>
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span>
2、具备条件(二)中的一项条件,其中1项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span>
专业或工程等级划分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czjsj.gov.cn
三、考核认定程序
(一(span style="font:7pt 'Times New Roman';">申请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span>
(二(span style="font:7pt 'Times New Roman';">预审
经单位审查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将其申报材料分别送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局或主管局、/span>
辖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及主管局以联合办公方式进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方面和业绩方面的预审,并提出拟认定人员的推荐名单、/span>
(三(span style="font:7pt 'Times New Roman';">审核、复样/span>
根据省文件精神,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及有关主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申报人的学历、职称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复核,提出拟认定人员的名单,报领导小组确定、/span>
市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经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审定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span>
四、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一式两份、/span>
(二)《评审表》一式两份、/span>
(三)《申报证明材料《/span>
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和业绩材料原件必须随申报材料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span>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于
2004
平/span>10朇/span>5?/span>剌/span>
,将推荐人员材料汇总排序后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span>
联系人:何小茛/span>盛莱屰/span>万君责/span>联系电话9/span>6609362
(二)各推荐单位应推荐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第一线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span>
公务员不得申报、/span>
(三)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材料进行核?/span>(其中人事部门必须根据人事档案核对其本人真实学厅/span>),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意见、签名且加盖单位印章、/span>
各辖市(区)人事局与建设局、市各有关主管局在分别预审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业绩材料时,须进一步核实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各预审经办人须在其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span>
(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核查、预审、初审、复核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span>
附件:常州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建设执业资格考核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宣/span>
2004
平/span>9朇/span>14?/span>
印发
共印3000仼/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