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span lang="EN-US">2006〔span lang="EN-US">18叶span lang="EN-US">
关于认真的意?span lang="EN-US">
各辖市、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9/span>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自2005平/span>7月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各燃气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贯彻工作,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上台阶、上规范、上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今年行业管理的进一步深化提高创造了条件。为确保《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现对2006年的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9/span>
一、今年一季度'/span>
2006
平/span>3朇/span>31日前
)全面完成集中的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以后?#8220;两证发放工作按正常的申报、审核程序进行、/span>
二?/span>
2006
平/span>4朇/span>1?/span>
–/span>
7
朇/span>9?/span>
,会同工商、公安、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开?#8220;百日双规范(规范管理、规范经营)活动,全面清查、清理燃气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保护燃气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span>
为使百日双规范活?#8221;取得成效,各燃气管理部门应在2006平/span>3月中旬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我局将在3月中旬组织方案交流并加强工作、/span>
三、待省建设厅《江苏省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编制纲要》下发后,我局将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的原则,组织编制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各辖市、武进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届时应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span>
四、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我局将依据《常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常州市区重特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各辖市也应在年内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制订完善本单位的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span>
五、各燃气管理部门应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会同规划、安监、消防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燃气设施划定安全保护范围。安全保护范围一旦确定,应立即要求燃气企业设置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span>
各辖市、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以上各项工作意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燃气行业规范管理工作、/span>
事/span>〆/span>〆/span>六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公用事业燃气管理意见
抄报:省建设厄span lang="EN-US">
抄送: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规划局、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消防支队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宣span lang="EN-US">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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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
共印20仼span 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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