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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市政项目及设施安全工作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509/2011-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建?011?38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产生日期9/span>2011-12-20 发布日期9/span>2011-12-27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加强“两节”期间市政项目及设施安全工作
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市政项目及设施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市政项目及设施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9/p>

  2012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市政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及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市政项目及设施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执行:

  一、强各在建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在建项目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针?ldquo;两节期间的天气及交通特点,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在两节期间的安全施工。在两节期间暂停施工的项目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好现场防护,并在重要的路口、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p>

  二、对现有市政设施,管养部门要加大巡查的频率,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维修,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对未正式移交但已投入运行的市政设施,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设施安全隐患,落实相关安全措施、/p>

  三、对需要在节前或节日期间进行的维修或抢修工程,各维修单位必须在开挖道路的第一时间通知市政管养部门,同时封闭维护,防止物体坠落、坍塌、行人碰撞等事故发生。能够在节前完成的抢修工程,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暂不具备维修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设施,应加强巡查和观察,一旦发现事故苗头,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p>

  四、切实落实冬季特殊气候下应急预案(如暴雪、严重冰冻灾害等)的各项措施。应对特殊天气和突发事件的物资、机械、人员要提前储备到位;管养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相关负责人和联络人的通信畅通、/p>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p>

主题词:城乡建设市政设施安全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宣span>2011?2?0?/span>印发

  共印25仼/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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