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试行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通知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市住建局,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巩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成果,有效地防?ldquo;围标、串?rdquo;现象发生,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树立?ldquo;今天的现场行为决定明天的市场准入的新理念,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建筑产品,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ldquo;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rdquo;的工作目标。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的项目施工招标试?ldquo;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复函》(苏建函建箠span>[2012]71号)精神,我市将?/span>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运用《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span>(试行第二片span>)的成果,启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现通知如下9/span> 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公布了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的,应该采?ldquo;三合一综合评估泔span>进行评标、/p> 二、凡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施工招标,必须配套采用电子化招标和资格后审、/p>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p> 附件: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试行(/p>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p> 主题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办法 通知
抄报:省住建厅,市政府,朱晓敏副市长
抄送:市监察局,各级招标办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宣span> 2012??3日印叐/span>
共印100仼/p> 附件9/p>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ldquo;三合一综合评估泔/p> (试行) 第一杠span>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评标时除对价格因素、技术因素进行评分,还应对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其中:价格因素评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60%;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15%-30%之间,技术因素评分值不得高于总分值的20%、/span>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小型工程的评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15%;中型工程的评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20%;大型工程的评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25%;且评分值不得高于总分值的30%、/p> 第二杠span> 企业信用因素的评分,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span> 新进常州行政区域的外地企业或本地企业暂停施工业务暂无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的,由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企业临时信用评价综合得分,受理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定得分、/p> 投标企业信用因素的评分等于该企业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p> 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奖项计分,不再作为评标加分依据。 第三杠span> 价格因素的确定: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即价格因素部分满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3?.5分、/span> 第四杠span> 上述所称的小、中、大型工程的具体规模标准范围按照住建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 171?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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