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决宙/span>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苏建管企〓span>2007〔span>45号)等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资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审查。经资质评审会审定并公示+/span>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建筑业企业(见附件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span> 在本次核准企业名单中,新设立企业的资质证书,待预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到位后予以发放、/p> 我局于近期收?span>2家企业撤回增项资质的申请,根据规定,决定撤回其增项资质(见附仵span>2)、/span> 特此决定 附件9/p> 1.核准资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名協/p> 2.撤回增项资质企业名協/p>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建筑丙span>企业资质决定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宣span>2012平span>5朇span>2日印叐/span>
共印30仼/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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