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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63x/2006-00055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劳协办?006? 常财农?006?8叶/td> 发布机构9/span>财政局
产生日期9/span>2006-09-07 发布日期9/span>2008-04-28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常州市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劳协办[2006]7叶span lang="EN-US">

常财军span lang="EN-US">[2006]88叶span lang="EN-US">

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span lang="EN-US">

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现将《常州市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pan lang="EN-US">

附件9span lang="EN-US">1.《常州市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span lang="EN-US">

2.〉/span>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验收报告《span lang="EN-US">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申请表《span lang="EN-US">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花名册《span lang="EN-US">

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汇总表《span lang="EN-US">

6.《常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统计表《span lang="EN-US">

7.2006年度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表

事/span>〇〆/span>六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农村劳动劚span lang="EN-US">培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常州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财政局2006平span lang="EN-US">9朇span lang="EN-US">7日印叐span lang="EN-US">

共印15仼span lang="EN-US">

附件19span lang="EN-US">

常州市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确保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span>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span>?/span>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4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常发[2004]21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叐span lang="EN-US">[2004]50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暂行办法、span lang="EN-US">

一、补助原刘span lang="EN-US">

(一)补助挂钩的原则。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扎口管理,不切块给部门使用。资金分配与省、市下达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各辖市(区)财政也要按规定和要求,设立本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span lang="EN-US">

(二)农民受益的原则。培训机构要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就业率;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减免有关费用,降低收费标准,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农民直接受益、span lang="EN-US">

(三)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专业),由农民在定点培训机构中择优选择,不得有所限制、span lang="EN-US">

二、补助范围和标准

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全部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补贴。定点培训机构在向培训对象收取培训费用时,按现行收费标准每人降低100元,减少的费用由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给予补贴、span lang="EN-US">

2006年度我市首批定点培训机构已经省认定公布(名单见苏劳协劝span lang="EN-US">[2006]29号文),以后年度定点培训机构的申报、认定工作,按照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叐span lang="EN-US"><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劳协办[2006]20号)文件规定执行、span lang="EN-US">

三、培训对象和补助条件

(一)补助对象由各辖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培训任务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愿望确定。对有培训就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失地农民、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及复员退伍军人应优先培训和补助;

(二)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

(三)接受培训补助的农民,必须取得初级以上(含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培训结业证书》、span lang="EN-US">

四、经费申诶span lang="EN-US">

(一)培训备案。各定点培训机构按照劳动、教育部门确定的办学许可培训项目和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培训。在每个培训项目开办前3个工作日内,将教学计划、培训大纲、收费标准和学员名册报所辖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经核准后按时开班、span lang="EN-US">

(二)检查验收。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向所辖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检查验收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审验单位出具验收报告(附件2)、span lang="EN-US">

(三)申请补助。培训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定点培训机构向所在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补助,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花名册(附仵span lang="EN-US">4)、培训人员《就业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所在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日内审核汇总(附件5)转同级财政部门、span lang="EN-US">

五、经费拨仗span lang="EN-US">

各辖市(区)要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span lang="EN-US">2002〔span lang="EN-US">15号文件规定,对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财政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span lang="EN-US">

未办理开班前备案手续或未按规定接受培训检查验收的,以及申报手续和相关凭证手续不全的定点培训机构,不得给予培训补助资金、span lang="EN-US">

六、监督管琅span lang="EN-US">

(一)年度结束后,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农工办、教育等)共同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span lang="EN-US">

(二)各辖市(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宣传,对认定的培训机构名称、地点、培训工种、收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联系方式等情况,应通过各种渠道向全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span lang="EN-US">

(三)各辖市(区)要加强对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对培训单位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或弄虚作假套取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并停止和追回补助资金、span lang="EN-US">

(四)对没有按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组织措施不力、没有按时报告转移进度、不上报年度培训转移工作总结、培训转移就业率低于80%的辖市(区)或定点培训机构,将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费补助资格、span lang="EN-US">

(五)加强跟踪管理,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辖市、区要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补助跟踪管理制度,结合镇镇通工程的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培训、审核、兑付信息化管理,按季统计各培训单位的情况,并于季末皃span lang="EN-US">20日前上报《常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情况统计表》(附件6),原金坛、溧阳市上报?#8220;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度季报表暂停上报、span lang="EN-US">

七?span lang="EN-US">2006年度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随文下达(见附仵span lang="EN-US">7),列入各辖市、区2006?#8220;0701(农业)行业管理预算支出科目、span lang="EN-US">

八、其仕span lang="EN-US">

年度结束前,各辖市(区)要对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情况、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经费补助情况等进行书面总结,上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协调小组办公室、span lang="EN-US">

联系人:蒋?span lang="EN-US">联系电话(传真)9span lang="EN-US">8124735

电子信箱9span lang="EN-US">wentao@czld.com.cnqanqi5181518@163.com

本暂行办法由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解释、span lang="EN-US">

附件29span lang="EN-US">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验收报呉/spa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机构):

根据企业用工和农村劳动者的需求,你单位于朇span lang="EN-US">日至朇span lang="EN-US">日开办的(专业)培训班,按照前期培训计划已经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并能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收费。现经检查验收,此次培训合格,特此报告、span lang="EN-US">

培训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章)

事span lang="EN-US">00平span lang="EN-US">朇span lang="EN-US">?span lang="EN-US">

注:

1、验收报告需由定点培训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验收人(二人以上)签字、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盖章后方能生效、span lang="EN-US">

2.验收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留存、一份交培训机构、一份由市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交市财政部门、span lang="EN-US">

附件39span lang="EN-US">

常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申请?span lang="EN-US">

200年第季度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经济类型

单位代码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基本账户

培训人数

培训专业

培训期限

培训收费标准

降低收费人数

降低收费金额(兂span lang="EN-US">)

培训补助总金额(大写(span lang="EN-US">

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宣span lang="EN-US">

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享受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span lang="EN-US">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总额丹span lang="EN-US">元、span lang="EN-US">

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

(盖章)

平span lang="EN-US">朇span lang="EN-US">?span lang="EN-US">

财政部门核定

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

(盖章)

平span lang="EN-US">朇span lang="EN-US">?/span>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9span 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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