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常州市东吴书画院
注册登记的批夌/span>
常民箠/span>[2008]37叶/span>
常州市东吴书画院9/span>
你们《关于常州市东吴书画院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加强文化交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东吴书画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帷/span>030167)、/span>
希你院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span>
事/span>OO八年七月十五?/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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