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箠/span>[2010]7叶/span>
关于开展市属民间组细span lang="EN-US">
2009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市各业务主管单位,市属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9span lang="EN-US">
为依法实施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和发挥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决定对市属民间组织进衋span lang="EN-US">2009年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lang="EN-US">
一、年检对象
凡在
2009平span lang="EN-US">6
朇span lang="EN-US">30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span lang="EN-US">
二、年检地点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西路252号)三楼民政局窗口、span lang="EN-US">
三、年检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2、依照《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span lang="EN-US">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span lang="EN-US">4、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5、财务管理的情况:span lang="EN-US">6、党建情冴span lang="EN-US">;7、制度建设情况。今年年检的重点:社会团体:党建情况、章程、财务状况、会员情况、收费情况、公益活动、信息公开;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情况、章程、财务状况、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公益活动、信息公开、span lang="EN-US">
四、年检步骤
1、各民间组织接到年检通知后,通过常州民间组织服务网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span lang="EN-US">,操作方法为:登录常州民间组织服务网,点击“表格下载”后,再点击‛span lang="EN-US">2009年年检”即可下载。也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领取《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span lang="EN-US">2、如实填写报告书,报告书中填写不了的内容,可以另行附页、span lang="EN-US">3?st1:chsdate xmlns:st1="http://unknownprefix/st1" year="2010" month="3"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st="on">3朇span lang="EN-US">31?/st1:chsdate>前各单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财务情况报表、《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和登记证副本,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年检初审,其中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直接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由市民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集中办理、span lang="EN-US">4、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各单位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签署意见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登记证副本及本次年检需要提供的附件等材斘span lang="EN-US">,亍st1:chsdate xmlns:st1="http://unknownprefix/st1" year="2010" month="5"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st="on">5朇span lang="EN-US">31?/st1:chsdate>前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其中,民办教育机构还应同时提交通过当年年检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民办卫生服务机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span lang="EN-US">5、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接到年检材料后,查阅材料是否齐全,《报告书》填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填写完整、内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做好记录。受理的材料交由处室进行认真检查并审核,符合要求的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年检意见印章,然后交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通知单位取回登记证副本和《年度检查报告书》、span lang="EN-US">6、提交附件材料。(1)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列举本会重大的学术、业务活动等重大活动情况、/span>报告书中只要求填写摘要,详细总结材料发送电子稿。(2)章程。下列单位提供《章程》电子稿:《章程》在2009年度有变更的单位?008??日至2009??0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单位;少数尚未提供过《章程》电子稿的单位。(3)加盖单位章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4)现行会费标准及会员大会通过会费标准的决议、单位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名单、理事会成员名单。下列单位提供电子稿:社会团体中上述情况?009年度有变更的?008??日至2009??0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少数尚未提供过上述电子稿的。以上提交附件材料电子稿发送到ZR516982249@QQ.COM、span lang="EN-US" style="color:black;">
五、年检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年检工作的认识,及时安排好年检申报工作:span lang="EN-US">2、要按通知规定的内容认真、如实、详细地填报《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及有关材料:span lang="EN-US">3、要按通知要求的申报程序按时上报年检材料:span lang="EN-US">4、认真接受和配合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指导、span lang="EN-US">
对无故不按时接受年检的单位,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视情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span lang="EN-US">
特此通知、span lang="EN-US">
二○一○年
一月二十日
主题诌/span>:民间组细/span>年检通知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宣/span>
2010
平/span>1朇/span>20?/span>
印发
共印600仼/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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