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箠/span>[2011]36叶/span>
关于同意常州春秋龙城文化艺术促进中心 注册登记的批夌/span>
常州春秋龙城文化艺术促进中心(筹): 你们《关于成立常州春秋龙城文化艺术促进中心的请示》收悉。为弘扬先进文化,增进艺术发展,促进我市文化名城建设。经审核,同意成?ldquo;常州春秋龙城文化艺术促进中心,并予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030254)、/span>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繁荣我市文化事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font>
(此页无正文(/font>
事/span>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诌/span>9/span>民非登记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市文广新局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宣/span>
2011
平/span>11朇/span>16?/span>
印发 共印10仼/spa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