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span lang="EN-US">2003〔span lang="EN-US">23叶/span>
关于坚决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
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9/span>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二轮清理,并报市政府批准。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市级机构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的通知》,对批准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9/span>
一、凡未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停止审批行为。同时,要认真研究落实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措施,创新管理方式;对合并、下放、转移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做好各项衔接工作,防止工作上的脱节、/span>
二、按市府通知要求,我局这次减少的审批事项中,如果原来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原则上作为服务项目,仍在中心办理;如果确需退出中心的,必须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退出、/span>
三、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局有关业务部门必须改进审批方式,规范操作程序,增加透明度,以简化环节、提高效率、/span>
附:常州市公安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span lang="EN-US">29项)
常州市公安局
事/span>○○三年二月十一?/span>
主题词: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宣span lang="EN-US">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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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
打印:崔燕雯校对:李文兴(共?span lang="EN-US">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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