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做奼span>2012平/span>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奼span>2012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科技〓span>2012〔span>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经初审后于5朇span>10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同时填报好网上“编报系统”、/span> 有关材料和表格在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经信工作”中“科技与质量”专栏中下载'span>www.czeic.gov.cn)、/span> 联系人:杍span>静,王宏才;电话9span>85681267(兼传真);电子邮箱9span>jxw_kjzlc@126.com、/span> 附件1:关于做奼span>2012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科技〓span>2012〔span>234号) 附件2:《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纱/span> 附件3: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斘/span>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29/span>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包括主要仪器设备等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情况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创新团队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近三年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及其经济效益 三、市经信委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 附件39/span>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企业名称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所属行 |
主营业务 |
企业负责 |
联系电话 |
技术中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 |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电子邮件 |
企业网址 |
报告年度 |
序号 |
数据名称 |
单位 |
数据 |
1 |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
万元 |
2 |
企业利润总额 |
万元 |
3 |
企业当年实缴税金总额 |
万元 |
4 |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
万元 |
5 |
'span>T,span>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
万元 |
6 |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
万元 |
7 |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
万元 |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
万元 |
8 |
'span>T,span>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
万元 |
9 |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 |
|
其中:(1)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
|
'span>2)对外合作项目数 |
|
10 |
新产品销售收 |
万元 |
11 |
新产品销售利 |
万元 |
12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 |
万元 |
13 |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
万美 |
14 |
企业职工总数 |
|
15 |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
万元 |
16 |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 |
|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 |
|
17 |
技术中心职工人 |
|
18 |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
万元 |
19 |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
万元 |
20 |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 |
|
21 |
技术中心博士人 |
|
22 |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月 |
人月 |
23 |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
|
24 |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
|
25 |
通过国家和省认证实验室数 |
|
26 |
当年完成的科技项目 |
|
27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
|
其中:拥有的发明专利 |
|
28 |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 |
|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
|
29 |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
|
30 |
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 |
|
其中:驰名商标数 |
|
31 |
企业获得的中国名牌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 |
|
其中:中国名牌产品数 |
|
32 |
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项目 |
|
其中:获省科技奖励项目 |
|
注:当年指申报年的上年,'span>T,span>1)年指当年的前一年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市经信委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