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2012]18号
关于争创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
实 施 意 见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2012年深化“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常文明委[2012]2号)和《常州市司法局“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常司发[2011]15号),争创市“道德讲堂”示范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道德讲堂”为载体,传诵经典历史故事,传播凡人道德故事,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推动先进道德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促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以倡导诚信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机关与基层相结合的建设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全系统人员自觉诚实守信,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群众满意、社会称赞、政府放心”的行业形象,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建设内容
司法行政系统“道德讲堂”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四德”建设、开展“五类”宣讲。
“四德”:一是社会公德建设,以“礼仪”为核心,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二是职业道德建设,以“奉献”为核心,主要包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勇于奉献等。三是家庭美德建设,以“和睦”为核心,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四是个人品德建设,以“友善”为核心,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
“五类”:即宣讲系统内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优秀道德品质的事迹。
四、工作举措
1、健全宣讲队伍。组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宣讲队伍,发现并培养一支“自身素养优、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的宣讲员队伍。一是以青年党员和团员为主要骨干,建立专业宣讲员队伍。二是以全系统涌现出来的道德践行先进人物为主,建立兼职宣讲员队伍。三是邀请局领导和有讲述愿望的党员干部参与,充实宣讲员队伍。要对宣讲员进行适当培训,提升宣讲能力,增强宣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专兼职宣讲队伍由局里发放聘书和宣讲牌,宣讲时要挂牌上岗。各级领导要带头走进课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宣讲、践行先进道德理念,营造创建氛围。
2、营造浓厚氛围。一是设置专门场所。按照《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标准》,布置专门的“道德讲堂”场所(拟设置在司法考试处会议室),主席台后做可拆卸的有LOGO标识的背景喷绘,讲堂两侧墙面和中间立柱制作可移动的悬挂式宣传板块,以“四德”、“五类”为主题内容,用文字、图片的形式体现,如:孔子、老子等古人语录、道德小故事、道德先进人物形象展示、公民道德规范、政法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举办道德讲堂时即时播放道德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渲染讲堂气氛。二是深化“网上道德讲堂”。在普法网上开辟“道德讲堂”的基础上,在司法行政专网开辟“网上道德讲堂”,大力宣传全国和省市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全系统涌现出的道德先进人物,及时报道道德讲堂活动信息以及活动的视频、照片等,丰富道德讲堂的内涵,营造浓厚的道德建设氛围。三是新建党性修养室(拟建在市局六楼会议室),作为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修养方面教育的专门场所,党支部要围绕党员八条标准和党性修养方面内容组织党员进行党性修养学习教育,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省等,每年至少在党性修养室活动一次。
3、丰富活动内容。一是与 “书香工程”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政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定期不定期开展活动,每两月至少安排一次,每次都有主题。二是积极开展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按照“唱一首歌曲,背一句格言(做一个勤劳的人,做一个善良的人),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讲一个故事,作一番点评,送一份吉祥”的“5+2”基本流程,通过演讲、朗诵、故事会、歌咏会和小品说唱等形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传播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道德故事,推动先进道德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提升文明行业建设水平。三是要围绕“四德”、“五类”内容,培育和选树一批道德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积极组织推荐本系统的“常州好人”,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候选人投票,在全系统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局“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市局争创“道德讲堂”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陈少宝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行业协会负责人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争创“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工作,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撑。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广泛宣传引导。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局域网等平台作用,反映我局道德讲堂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大力宣传全市道德模范、市级机关道德之星和我局“道德讲堂”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在内部形成“好人好报”的导向和“崇德尚善”的风气。二是要积极组织宣讲、评选以及撰写道德小故事、道德格言警句等各项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参与中认知、感悟、接受、提高,人人争做“道德讲堂”建设的参与者和先行者。三是广泛宣传在司法行政系统“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和政法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将“道德讲堂”建设延伸到各个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一线,把对外服务窗口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道德实践的重要基地,使对外服务窗口个个成为展示司法行政形象、提升为民服务本领的重要平台。
3.加强检查考评。一是要结合局中心任务,把“道德讲堂”建设列入年度规划,根据阶段工作制定计划,明确序时进度,明确工作标准,明确责任人。二是要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年终结合工作对“道德讲堂”建设方面搞一次总结点评,把个人道德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考量内容,将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道德素质和社会对其道德行为的评价作为其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三是要采用开卷考试或调查问卷等方法,考查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道德讲堂要求、省市道德模范和市级机关道德之星以及我局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知晓率。四是要把每次开展活动的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文字报道、现场图片和视频资料等,年度集中进行整理归档。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道德讲堂示范点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省司法厅政治部。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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