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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ensp;?ensp;号:014109509/2011-001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 发布机构9/spa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产生日期9/span>2011-01-26 发布日期9/span>2011-01-28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竟/spa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010?2?1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br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br />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010?2?1日第6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br />   一、废止下列规竟br />   1、《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日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2、《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1993?2?日建设部令第30号发布)
  3、《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日建设部令第43号发布)
  4、《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1989?1?1日建设部令第5号发布,根据2001??5日建设部令第94号修正)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1996??日建设部令第50号发布,根据2001??5日建设部令第97号修正)
  二、修改下列规竟br />   1、将《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号)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征用”修改为“使用”,第十七条中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br />   2、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3、将《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4号)第一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城乡规划法》”,删除第三十二条中的“征用”,第四十七条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br />   4、将《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5号)第七条第一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5、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0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6、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08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第九条、第十二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7、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0号)第三十九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8、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号)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9、将《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10、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7号)第一条、第二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11、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第二十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12、将《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建设部令?33号)第三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br />   13、将《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35号)的第十五项行政许可删除、br />   14、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3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15、将《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44号)第一条、第十七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16、将《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45号)第一条、第十四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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