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公告一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校车标牌作废。根?/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span>《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公告一扸/span>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span>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具体信息详见“常州公安网上车管所”官方网站公告告知查询栏目(www.czcgs.gov.cn(/span>2017年第十批公告、/span>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阞/span> 2017平/span>5朇/span>27?/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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