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截止2012平/font>10朇/font>31日,我市有一批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font>
特此公告、/span>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2平/font>11朇/font>2?/font>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清協/span>
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清单2012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