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截止2013平/SPAN>5朇/SPAN>31日,我市有一批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SPAN>
特此公告、/SPAN>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2平/SPAN>6朇/SPAN>3?/SPAN>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gaj/uploadfile/czgaj/old/Files/adminFiles/jxjzd/2013/6-9/2013060911042215657.xls" target=_blank>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