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呉/b>
截止2011?1?0日,我市有一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已达?2分或二次以上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也不接受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公告停止使用。公告停止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br> 特此公告、/p>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阞/p>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p>
附件:停止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清单
附:停止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清?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