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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经研究,现将《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4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gt;的通知》(中办发?016?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办发?016?3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及测算分析情况等 (二)部门预决算表:部门收支预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决算表、政府采购预决算表等 (三)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对部门预决算表进行详细的说明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五)政府采购信息: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六)资产信息:车辆信息?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信息 第五条公开方式:部门预决算信息应通过“中国_常州”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预决算”栏目统一向社会公开,并永久保留,(政府采购信息也可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公开) 第六条公开时间: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同级人大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责任明确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