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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市超前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改造的批复 | |||||||||
新北区商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常州市超前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申请加油站双层罐改造的请示》(常新商?01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州市超前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原址改造,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任葛村 二、加油站原规模:占地面积7370平方米,罩棚面积2048平米,汽油罐2只共60立方米,柴油?只共160立方米,加油?台。改造后,加油站规模:汽油罐3只共110立方米,柴油?只共80立方米,加油??2枪,其他事项不变 接本批准通知单后,请加油站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相关规范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自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完工后须通过相关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常州市商务局 2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