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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市毗陵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 |||||||||
常州市毗陵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毗陵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的报告》收悉。为了加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组织提供过服务,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经审核,同意“常州市毗陵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