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呈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报告
号:014109840/2013-00074
主题分类9/span>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体裁分类9/span>报告组配分类9/span>生态环墂/span>市生态环境局9/span>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常环核?013?6
产生日期?013-09-23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013-10-08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td>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常环核?013?6
关于呈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报告
省环保厅

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初审,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在常州新建基?20个,同时,提出预审意见(详见附件)呈报省厅审批

附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3

附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


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提出初审意见如下

1.拟同意建设单位常州地区GSM网络十五期一阶段扩容工程220个移动通信基站项目的建设,其中GSM900MHz基站136个,GSM1800MHz基站84个。本批基站位于新北区?0个、天宁区?个、钟楼区?2个、武进区?7个、戚墅堰区的3个、溧阳市?2个、金坛市?7个。项目总投?298万元

2.该批基站的选址与环境保护目标之间距离必须满足环评报告中给出的水平保护距离或垂直保护距离的要求,并确保基站周围公众活动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场功率密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公众照射限值中0.4W/m2的要求

3.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如基站站址、组网情况、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4.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主动与基站周边群众沟通,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存在的疑虑

5.项目建成投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对于有居民投诉的基站应单独监测,并及时向省环保厅申请“三同时”验收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