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调整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号:467286401/2017-00010
主题分类9/span>城乡建设(含住房(/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公积金委?017 5 叶/td>
产生日期?017-04-10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忂/td>
发布日期?017-04-1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调整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侊/td>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伙/td>
常公积金委?017 5 叶/td>
关于调整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017?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保障首次贷款基本住房融资需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下同)政策做出以下调整:

1.?017??日起受理的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0%。其中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50%

2.2017??日前中心已受理的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

2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