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丁堰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夌/td>
号:014109445/2022-00140
主题分类9/span>重大项目建设体裁分类9/span>批复组配分类9/span>重大建设项目市发改委9/span>项目审核批准备案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022?1叶/td>
产生日期?022-06-08
发布机构:市发改姓/td>
发布日期?022-06-08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丁堰消防站项目、/td>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伙/td>
常发改行服?022?1叶/td>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丁堰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市丁堰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地铁司?02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轨道交通运营要求,增强消防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救援效率,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丁堰消防站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湾城北路与东方西路交叉口东南角,用地面积10692平方米,总建筑面?19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执勤楼、门卫、训练塔等,同步实施道路、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通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574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206-320400-04-01-37714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2??

(此件公开发布(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