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夌/td>
号:014109445/2019-00256
主题分类9/span>重大项目建设体裁分类9/span>批复组配分类9/span>重大建设项目市发改委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019?66叶/td>
产生日期?019-12-04
发布机构:市发改姓/td>
发布日期?019-12-05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为推进我市“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建设,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实施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td>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仵/td>
常发改行服?019?66叶/td>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住建?019?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建设,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实施市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

该工程涉及钟楼、天宁、新北和经开区,主要建设为针对市区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及结构性检测,长度?80公里,并对部分市区污水管道进行修复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189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0-78-01-36726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9?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