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号:01410963x/2014-00011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财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财库?014?叶/td>
产生日期?014-01-1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014-01-2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库?014?叶/td>
常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市各相关行政单位

?014??日起,我国即施行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013?18号)。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苏财库?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苏财库?013?7号)(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