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批夌/td>
号:014109445/2020-00105
主题分类9/span>重大项目建设体裁分类9/span>批复组配分类9/span>重大建设项目市发改委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020?2叶/td>
产生日期?020-05-11
发布机构:市发改姓/td>
发布日期?020-05-12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原批复中的小仓浜实施主体由市住建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调整为钟楼区政府下属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br />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仵/td>
常发改行服?020?2叶/td>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建设相关事项的请示》(常住建?020?24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以常发改行服?019?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市级建设管理权限下放后主体变更审批事宜的会议纪要》(?020?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调整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实施主

原批复中的小仓浜实施主体由市住建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调整为钟楼区政府下属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57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仍由常州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仍按我委常发改行服?019?0号文执行

四、工程建设管理权限调整后,相关审批事项同步转移

(项目编码:2017-320404-48-01-30379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0??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