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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村集体“三资”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 ||||||||||||||||
武进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关于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的意见》(常农发?019?2号)要求,武进区和新北区作为先行地区,分别选择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新桥镇和西夏墅镇等四个镇(街道)开展试点建设。目前,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通过初验,武进区和新北区也完成试点运行,效果良好,为平台在全市的推广和覆盖积累经验,提供路径。经研究,决定在市级“三资”管理工作经费中安排6万元,用于对试点镇(街道)的工作经费补助(详见附表),补助经费根据《关于推广使用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通知》(常农办发?019?8号)要求,主要用于试点地区的业务培训、数据整理和设备更新等。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请?020?月底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张蓓?5680711 附件?019年度市级“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分配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度市级“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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