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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当前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各级政府对水利进行大投入、大建设之年。目前,我市在建或即将开工建设的农村水利工程数量众多,为确保这些工程如期发挥工程效益,现就当前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对已经开工建设的工程,要加快实施复工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各地水利局要督促各参建单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并组织相关检查督查。建设单位要及时召开复工会议,协调复工事宜,并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单位要尽快组织人员、机械、材料,加快工程建设,并按合同工期,倒排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强化人员到岗到位,严格按规范做好监理工作。市水利局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二、即将开工工程。一是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的工程。如2016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要加快有关合同的签订,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进场,早日开工建设。二是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工程,如河道疏浚整治、市级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市级已批复的,要加快招投标工作,并尽快进场施工。方案仍在修改完善、没有报批的,要加快方案的修改完善,并尽快报批,同时要做好招投标准备有关工作,做到一批复即进入招投标程序 三、加强工程验收工作。近年来,我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验收进度滞后、验收准备不充分等情况,不仅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及时发挥,也反映出各地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不足。各地要针对不同农水项目的建设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倒排验收计划,尽快完成项目验收。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各地水利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指导,要在满足验收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检查工程现场和工程资料,提高工程验收质量。金坛、新北两区要切实做好第一轮小农水重点县三年总体验收准备工作,尽快申请省级总体验收 各地要抓住当前农水工程建设的大好时机,统筹做好项目前期、新立项项目开工、在建工程复工以及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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