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对武进区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兼职问题组织整改的通知
号:014109613/2018-00019
主题分类9/span>司法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司法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司办?018?2叶/td>
产生日期?018-06-11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018-06-14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对武进区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兼职问题组织整改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仵/td>
常司办?018?2叶/td>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对武进区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兼职问题组织整改的通知

武进区司法局9/span>

?018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中,你局审查并报告有孙华杰等10人以务农人员身份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经请示省司法厅,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我局认为:此类人员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镇(街道)部门或村委任职,不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38号)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兼职条件,不同意你局让其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审查意见、/span>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健康稳定,我局要求你局立即组织整改,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其他部门单位任职。请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市局报告、/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