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 现将《常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18?0?0 常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 (试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备案号:MZ2009-T-034?009)为基本依据,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 一、评估对 本评估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常州市老年人 二、评估指 (一)一级指标共4个,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听觉 (二)二级指标共15个,其中日常生活活动包括6个二级指标,认知能力包括4个二级指标,情绪行为包括3个二级指标,视听觉包?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C“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 老年人能力评估指
一级指 |
二级指标 |
日常生活活动 |
吃饭、穿衣、如厕、室内走动、洗澡、控制大小便 |
认知能力 |
近期记忆、程序记忆、定向记忆、判断能 |
情绪行为 |
情绪、行为、沟 |
视听 |
视觉、听 |
三、评估实 (一)评估环 评估环境应安静、温度适宜、空气清新、光线明亮 (二)评估提供方 1. 评估机构应获得民政部门的资格认证或委托,至少应有5名评估员 2. 评估员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专业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并经过专门培训获得评估员资格认证的人员 (三)评估方 1. 每次评估至少?名评估员同时进行 2. 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患病老人应处于医疗终结期)或照顾者,填写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3. 评估员按照《老年人能力基本信息表》进行逐项评估。老年人的能力等级,由两名评估员确认并签名,同时请信息提供者签名 4. 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接受养老服务前进行初始评估;接受养老服务后,若无特殊变化,每六个月定期评估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老年人能力变化信息由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或其他知情人员提供 四、评估结 (一)能力等 老年人能力等级根据其能力评估分值作出评定,评估分值由15个二级指标的分值累加确定,见表2。各评估指标分值设定详 见附录C ? 老年人能力等级划
能力等级 |
等级名称 |
能力评估分 |
一 |
自理 |
0? |
二级 |
半失 |
6?0 |
三级 |
失能 |
?1 |
(二)结果应 老年人能力评估是从老年人生活自理的表象方面作出的评估,用于确定养老服务的等级,当从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领域进行分级时,宜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专科评估 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附录B: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 附录C: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附录D:术语和定义
附录A
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一、基本情 |
单位?nbsp; ?nbsp; 街道(镇?nbsp; 社区(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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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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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优待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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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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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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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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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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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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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 时间 |
?年以 ?-3 ?年以 |
联系 |
对象 |
姓名 |
与老人关系 |
联系方式 |
住址 |
联系? (直系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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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
|
|
|
|
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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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生活环境参 |
原职 |
□公务员 □教 □军 □事业职 □企业职 □农 □商 □无固定职业 |
人员类别 |
□离 □退 □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城市三 □农村五 □其 |
特殊对象 |
□介助、介护低保老年 □当地无子女照顾年满60周岁市以上劳 □年?0周岁归国华侨 □孤老、独居及属于介助和介护对象的离休老干 ?0岁以上高龄老年 |
收入来源 |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 □养老金 □特困人员保障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 □低保金 □拆迁补助( ?月) □失地农民补 □其 |
子女状况 |
□有子女 □无子女 |
医疗类别 |
□公 □职工医 □居民医 □新农合 □自 |
居住状况 |
□独 □空 |
住房性质 |
□有产权 □无产权 |
居室 |
□一?nbsp; □二 □三?nbsp; □其 |
居住条件 |
楼层电梯 □有 □无 |
居住楼层(楼层无电梯的) □一?nbsp;□二?nbsp;□三层以 |
室内厕所 □有 £无 |
室内洗浴设备 £有 □无 |
原照料情 |
□自我照 □配偶照 □子女照 □自购家政服 □送餐服务 □互助门 □其 |
服务需 |
□家务料 □代购物 □康复保 □紧急呼 □心理关 □法律援 □文化娱 □助 □送餐 □陪 □陪 □陪外出 □陪旅游 □日 □入住老年人福利机构; 其他 |
身体状况 |
□身体健 重病:□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含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 □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脑外伤□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 □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急慢性重症肝炎□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重症糖尿病□消化道出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精神病 慢性病:□高血 □冠心病 □前列腺增生 □糖尿病 其他 |
心理状况 |
□正 □偶尔有孤独 □经常觉得很孤独 |
社会活动情况 |
□经常□偶尔□从 |
社会活动类型:□文艺类□教育类□健身 □慈善类□经济类□宗教类 □其 |
三、日常生活活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吃饭 |
能完成入口、咀嚼、吞咽等步骤 |
|
|
|
|
穿衣 |
完成取衣、穿衣、系带、扣扣子 |
|
|
|
|
上下 |
能完成洗脚、洗脸、上下床等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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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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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厕 |
如厕、便后能自理及整理衣 |
|
|
|
|
室内走动 |
外出、上下楼正常 |
|
|
|
|
洗澡 |
能完成洗澡的全部过程 |
|
|
|
|
控制大小 |
能控制大小便 |
|
|
|
|
四、认知能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近期记忆 |
能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 |
|
|
|
|
程序记忆 |
完成洗衣、做饭、做菜等 |
|
|
|
|
定向记忆 |
外出、回家不迷路 |
|
|
|
|
判断能力 |
对日常事物的判断不违背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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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情绪行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情绪 |
与人和睦相处,不偏激 |
|
|
|
|
行为 |
动作行为表现是否异常 |
|
|
|
|
沟 |
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 |
|
|
|
|
六、视、听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视觉 |
能正常看电视、读报等 |
|
|
|
|
听觉 |
能正常接听电话、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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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或家属)签字: 评估员: 社区?nbsp; 评估机构?nbsp; |
日期 |
附录B
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
程度等级 评估事项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1)吃饭 |
使用餐具将饭菜送入口、咀嚼、吞咽等步骤 |
独立完成 |
需帮助摆放餐具或药品,能自己进食或服药 |
需要协助给药,如切碎、搅拌食物或药物等 |
完全需要帮助或经鼻饲进食或给药 |
(2)穿衣 |
取衣、穿衣、扣扣、系带 |
独立完成 |
|
需要协助,在适当的时间内完成部分穿衣 |
完全需要帮助 |
(3)如厕 |
如厕,便后能自理及整理衣裤 |
无需帮助或能介助辅助具进出厕所 |
基本上能如厕或使用便器 |
在提示和协助下尚能如厕或使用便器 |
不能自行进出厕所完成排泄过程 |
?)控制大小便 |
- |
能完全控制 |
- |
偶尔大小便失禁 |
排尿、排便失禁或用导尿管 |
(5)室内走动 |
站立、卧床、行走、上下楼梯等 |
自如 |
借助较小的外力或辅助装置能完成站立、卧床、行走、上下楼梯等 |
借助较大的外力才能完成站立、卧床、行走,不能上下楼梯 |
卧床不起,移动完全需要帮助 |
(6)洗澡 |
洗漱、擦浴、盆浴、淋 |
独立完成 |
能独立地洗头、梳头、洗脸、刷牙、剃须等,洗澡需要协助 |
在协助下和适当的时间内,能完成部分修饰;洗澡需要帮助 |
完全需要帮助 |
附录B
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
程度等级 评估事项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近期记忆 |
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 |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清晰 |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模糊 |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遗忘,在提示下能记起部分 |
经提示也不能记起近期发生的事情 |
程序记忆 |
完成习得的生活技能,如穿衣程序、烧水泡茶程序等 |
正确完成 |
|
在提示下能正确完成 |
经提示也不能正确完成 |
定向能力 |
现实导向能力,对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的识别和判断能力 |
定向 正常 |
|
在提示下,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 |
经提示也不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 |
判断能力 |
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谁处理等作出判断 |
能正确作出判断 |
|
在提示下能作出判断,表现为判断迟缓、不决 |
判断错误 |
情绪 |
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体验是否与实际相符,能否被常人理解 |
情绪稳定 |
情绪欠稳定,但尚能被人理解; |
无诱因,情绪变化较大 |
喜怒无常或毫无反应 |
行为 |
动作行为表现有否异常 |
行为正常 |
偶尔有异常行为,但不影响正常生活,不需要协助调适或监护 |
经常有异常行为,影响正常生活,需要一定监护 |
经常有异常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完全需要监护 |
沟這span style="text-indent:2em;">能力 |
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 |
理解准确,表达清晰 |
|
需提示才能听懂、简单表达 |
交流困难,不能表达和理解 |
视力 |
有否视力障碍,能否安全照顾自己 |
在正常环境下能安全照顾自己 |
|
低视力(矫正后),生活需要照顾 |
由于视力障碍,功能完全丧失,无法适应生活环境而安全照顾自己 |
附录C
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一、生活自理能力参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吃饭 |
能完成入口、咀嚼、吞咽等步骤 |
0 |
0 |
3 |
5 |
穿衣 |
完成取衣、穿衣、系带、扣扣子 |
0 |
0 |
3 |
5 |
如厕 |
如厕、便后能自理及整理衣 |
0 |
1 |
5 |
10 |
室内走动 |
外出、上下楼正常 |
0 |
1 |
5 |
10 |
洗澡 |
能完成洗澡的全部过程 |
0 |
1 |
3 |
7 |
控制大小 |
能控制大小便 |
0 |
0 |
3 |
5 |
二、认知能力参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近期记忆 |
能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 |
0 |
2 |
5 |
10 |
程序记忆 |
完成洗衣、做饭、做菜等 |
0 |
0 |
5 |
10 |
定向记忆 |
外出、回家不迷路 |
0 |
0 |
5 |
10 |
判断能力 |
对日常事物的判断不违背常 |
0 |
0 |
5 |
10 |
三、情绪行为参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情绪 |
与人和睦相处,不偏激 |
0 |
2 |
6 |
10 |
行为 |
动作行为表现是否异常 |
0 |
2 |
6 |
10 |
沟 |
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 |
0 |
0 |
1 |
2 |
四、视、听 |
项目 |
描述 |
正常 |
轻丧 |
中丧 |
完全丧失 |
视觉 |
能正常看电视、读报等 |
0 |
0 |
5 |
10 |
听觉 |
能正常接听电话、交 |
0 |
0 |
0 |
0 |
附录D
术语和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一)能力ability 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二)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完成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等日常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三)精神状态mental status 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四)感知觉与沟通sensory and communication 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五)社会参与social involvement 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