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023年第四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号:014109605/2023-00068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其他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公安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23-02-23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023-02-23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023年第四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023年第四批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以下机动车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办理报废手续。逾期不报废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信息公布之日已办理此业务的请忽略本信息)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upfiles/admininfo/20230223/20230223113106_38335.xlsx" target="_blank">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清協/a>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