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水污染防治处(市太湖办督查应急处(/td>
号:014109840/2016-00028
主题分类9/span>机关事务体裁分类9/span>其他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生态环境局9/span>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16-02-24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016-02-24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职责分?/td>
水污染防治处(市太湖办督查应急处(/td>
组织实施国家、省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拟订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拟订有关水污染防治规划并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小流域水环境质量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太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方案;分解省下达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和任务,组织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组织拟订太湖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实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和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