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公告
号:014109605/2021-00231
主题分类9/span>公安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公安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9/td>
产生日期?021-06-1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021-06-1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公告
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公告

为确保驾驶人自身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7条第1款第5项、第6项之规定,决定注销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许可。现公告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限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领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赶span>60日内向常州市公安局或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编号

吴路?/span>

320402375710

C1

〓/span>2021〕第2210128564667叶/span>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平span>6朇span>10?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