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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市阳光伙伴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夌/td> | |||||||||
常州市阳光伙伴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筹): 你们《关于成立常州市阳光伙伴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请示》收悉。为了更好地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有序开展,服务全市青少年群体,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阳光伙伴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110377) 希你中心成立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少年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