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号:014109672/2018-00049
主题分类9/span>行政区划与地同/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民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民基?018?叶/td>
产生日期?018-11-27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018-11-27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017?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018?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常发?018?5号)要求,为更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村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合法经济利益和社会生活权益,让农村居民从农村社区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基?018?叶/td>
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017?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018?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常发?018?5号)要求,为更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村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合法经济利益和社会生活权益,让农村居民从农村社区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

各辖市、区积极指导镇(街道),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在“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围绕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服务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强化农村社区文化认同、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等方面,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二、工作要

各辖市、区要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要选择工作基础好、工作机制健全的村进行试点。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发掘和宣传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试点数

2018年,各辖市、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好中选优,确?个村为市级试点村

四、申报步骤和时间节点

2018?0月底前,各辖市、区自行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填写《常州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情况反馈表》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在2018?1月底前进行现场验收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民政局

2018?0?

常州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情况反馈表

基本情况

农村社区名称

区域面积

工作人员

常住人口

常住户数

户籍人口

户籍户数

实验主题

镇(街道)意

辖市(区)民政部门意

另附:试点工作实施方

试点工作开展情

试点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