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针对会计人员开展电信网络反诈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开展针对会计人员的防骗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转发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针对会计人员开展电信网络反诈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苏财会函〓span>2022〔span>11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发动,抓好贯彻落实、span> 附件:转发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针对会计人员开展电信网络反诈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苏财会函?022?1号).pdf(点击打开(/span>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平span>5朇span>26?/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