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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2020年度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专项经费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通过初验。为加快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推广和使用,根据《关于推广使用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通知》(常农办发?019?8号)要求?020年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预拨部分2020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专项经费。请各辖市区?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根据市下达的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按要求拨付资金,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专项经费分配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专项经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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